各县、区法制办公室: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国发〔2008〕17号),加快推进我市县区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进程,经研究,我办定于10月中下旬开展县、区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调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时间:10月16日—10月31日
二、调研人员:市法制办领导及各科室有关人员
三、调研主要内容
(一)行政复议工作情况:
1、2006年以来行政复议案件的申请、受理数量,办理结果以及案件分类情况;
2、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的主要做法和成效;
3、行政复议机构人员、经费及车辆配备情况;
4、行政复议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乡镇依法行政工作情况:(具体见附件表格)
1、辖区内有多少个乡镇?
2、(1)有多少个乡镇配备了司法助理?司法助理是否占用乡镇政府行政编制?学历如何?
(2)司法助理的主要职责和日常工作是什么?
(3)有没有明确司法助理的上一级业务指导部门?
3、司法助理承担乡镇政府法制工作是否可行?如果法制工作不由司法助理承担,那么承担法制工作的人员是哪些岗位的人员?他们的编制、学历、职责和上级业务指导部门的具体情况如何?
(三)县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情况。
(四)县区政府部门的处罚案卷、行政检查案卷的规范情况(任意提供3—5份案卷)。
(五)法制机构建设情况:包括人员、经费、车辆、办公硬件设施配备、领导重视支持情况等。
四、调研方式
1、选取部分县区进行实地调研。实地调研采取听取汇报、座谈、实地查看等方式进行。
2、其他县区按要求进行书面汇报。
五、几点要求和说明
1、调研的具体时间、人员将另行通知有关县区。
2、请各单位根据调研内容做好前期摸底工作,并准备好书面汇报材料。
3、书面汇报材料及附件表格请于10月31日前报送市法制办,并将电子文本发送至nnsfzb@163.com。表格可到“南宁政府法制网”公告栏处下载。
附:
各乡镇法制工作人员情况调查表.xls
联系人:黄玲 杨姝
电 话:5530468,5537262(兼传真)
二〇〇八年十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