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某学校伍教师3月11日反映市房改办久未处理其住房补贴申请问题。
答:你可要求市房改办在法定期限对你的住房补贴申请给予书面决定。你如对市房改办的处理意见不服,可向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具体可与我办复议科联系,电话:0771-55372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