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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推荐法制系统行政复议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征求意见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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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南宁市法制办公室   2008-07-31

各县、区法制办公室,市直各委、办、局:

根据自治区人事厅、自治区法制办公室《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于评选全国行政复议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桂人发[2008]52号)的要求,我市推荐法制系统行政复议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已召开专题会议,对我市拟推荐的全国行政复议工作先进单位进行初评。经评议,目前有南宁市法制办公室及南宁市公安局法制处符合相关评选条件,可以作为候选单位。因本次评选我市只能向自治区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推荐一个先进单位作为预备名单,为确保本次评选活动的公平、公正,现向贵单位征求意见(征求意见函.doc),请贵单位在《征求意见表》中签署意见并于20087311800前将意见反馈(传真)至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杨姝 许慧宁 黄莉莉

  话:5537262(传真)

 

 

南宁市推荐法制系统行政复议工作先进单位

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

00八年七月三十日          

附件1:候选单位评选材料

单位名称

 南宁市法制办公室

单位级别

 处级

机构编制数/实际人数

20/18

拟授予称号名     

全国行政复议工作先进单位

联系电话

07715537262

何时何地受过何种奖惩

2005年获得“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贡献奖”先进集体。

2007年获得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复议加强年活动”先进集体

运用法律手段解决行政争议有关情况

 

一、畅通行政复议渠道。积极主动地受理行政复议案件,按照便民利民的原则,创建行政复议网上预申请制度;积极引导行政相对人通过行政复议妥善化解各种矛盾,凡符合法定受理条件、又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的,一律依法受理;对确实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也依法告知解决问题的途径。

二、创新行政复议方式方法。建立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公开审理的配套制度;在书面审查的基础上,注重结合现场勘验、听证等多种方式审理案件,确保行政复议工作质量,每年经现场勘验的案件均占到当年案件总数的50%以上(涉及山林、土地、水利纠纷的案件,现场勘验比例达70%以上);积极主动采取调解、和解的方式审理案件,历年来,通过调解、和解方式审结的案件均占到案件总数的15%以上。

三、建立化解行政争议的联动机制。积极主动加强与信访部门的配合协调,正确运用复议、信访制度。对符合行政复议条件的案件,及时引导当事人通过复议解决矛盾;对于不属于行政复议管辖范围的行政纠纷,利用本部门既是政府的行政复议机构,又是政府的法制机构、法律参谋和助手的优势,积极联系、配合信访部门,动真情、下真功的处理了大量的群众来信、来访问题,最大限度地解决行政纠纷,减少不和谐因素。

 

复议案件办理数量和质量有关情况

2005年,全年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58件,复议后起诉至法院的案件25件,行政复议机关无败诉案件。

2006年,全年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48件,复议后起诉至法院的案件28件,行政复议机关无败诉案件。

2007年,全年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60件,复议后起诉至法院的案件27件,行政复议机关无败诉案件。

机构设置、人员配备情况

 

南宁市法制办公室为南宁市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内设行政复议应诉科、综合科、经济法制科、行政法制科、法制监督科等5个科室,实行单位财务独立核算。核定人员编制20名,其中行政编制18名,后勤人员编制2名,处级领导职数3名。目前16名在职公务员全部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其中硕士研究生2人,具有研究生学历的4人,具备律师资格的7人。

 

办案制度建设、文书规范、档案管理情况

建立健全多种审查方式相结合的行政复议案件办案制度,制定并实施了《南宁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工作规则》、《行政复议听证审查规定(暂行)》、《行政复议简易程序规定(暂行)》、《行政复议重点案件合议审查办法(暂行)》等行政复议工作规则和办案制度。行政复议法律文书一律做到“一有二清三明”,一有即行政复议程序中,各步骤的启动、衔接或者终结都有相应的复议法律文书予以明示;二清即行政复议法律文书载明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确保清楚明白;三明即行政复议法律文书的制作目的明确、格式内容规范明晰、权利义务告知明了。行政复议案卷档案管理规范,结案后能按照档案管理的要求,做到案卷归档及时、装订整齐、材料完备。

行政复议指导工作情况

高度重视行政复议指导工作,全面提高市、县行政复议机构及行政执法部门的工作水平。一、注重在日常工作中通过个案对基层行政复议机构进行指导。自2006年我市创建“行政复议庭”以来,已多次组织人员深入基层召开行政复议听证会,以生动详实的个案指导基层复议机构提高复议案件的办理能力;二、注重系统的培训指导。每年至少组织市、县行政复议机构进行集中培训一次,一般邀请自治区行政复议办公室、人民法院行政庭等到场授课;2007年组织基层行政复议机构分批次赴北京参加国务院法制办组织的《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培训,并邀请行政复议司方军副司长亲自来我市指导全市行政复议工作;三、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层级监督功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对在行政复议案件中暴露的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主动指导相关行政执法部门予以改进、完善,并定期联系人民法院(目前正在建立相应的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共同从行政复议、行政审判的角度指导、完善行政执法工作。

 

 


 

单位名称

南宁市公安局法制处

单位级别

正科级

机构编制数/实际人数

20/20

拟授予称号名     

全国行政复议工作先进单位

联系电话

0771-2891093

何时何地受过何种奖惩

 

运用法律手段解决行政争议有关情况

在处置和解决行政争议中,南宁市公安局法制处积极为领导决策提供法律方面的建议,努力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利益最大化。在工作中承担法律宣传,积极说服教育,参与谈判调解,把握处置程序,及时提出法律对策,细化法律预案,规范处置工作程序,确保依法妥善处置,维护稳定大局。根据现场事态及时提供法律依据和处置意见供领导决策,为事件的迅速平息和妥善处理起了重要的作用。据不完全统计,2005年以来法制处直接参与处置各类重大群体性事件和解决行政争议860多起,为上级政府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和服务。

行政复议案件办理数量和质量有关情况

2005年至2007南宁市公安局法制处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379起,维持243起,撤销38起,撤销重做5起,撤回申请93起;复议后起诉至法院的案件18起,比例为4.75%。通过行政复议救济途径充分保护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实现依法行政。

机构设置、人员配备情况

南宁市公安局法制处作为南宁市公安局的行政复议机构,依法承担公安行政复议工作,现有在职民警20人,全部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均取得《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复议工作人员资格证书》,具有行政复议岗位资格。

办案制度建设、文书规范、档案管理情况

提高行政复议能力,要靠制度保障。近年来,南宁市公安局法制处加强行政复议配套制度建设,通过加强制度建设,有效地推动了行政复议工作的规范发展。一是建立适合行政复议特点的办案制度。我们参照法院行政诉讼案件的审理制度,建立健全了行政复议案件的立案审查、受理、调查、核实证据、作出行政复议决定、法律文书送达、监督落实等制度,力求实现既规范科学,又简便易行。二是完善法律文书格式。以法院各类文书为参考,制作相关的法律文书格式,提高了文书规范化程度。三是建立健合行政复议各项制度,包括调查制度、听证制度、和解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和统计分析制度;四是健全行政复议案卷的归档,各种行政复议资料实行分类管理,资料健全,管理规范。五是建立健全沟通联系制度。为了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的监督指导作用,我们逐步建立完善了与各行政执法部门法制机构之间的沟通联系制度,对发现的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时与有关部门沟通。

行政复议指导工作情况

在加强公安行政复议工作建设的同时,我们注意开展行政复议培训指导工作,不断提高行政复议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并把业务培训作为公安法制建设的一项基础工作。通过多种形式的活动,调动广大民警学法、用法的积极性。近年来我局开办或者参加了有关《行政复议法》、《行政复议实施条例》、《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等内容的培训班和学习班有6000千余人次,增强了民警的监督意识和诉讼意识,办理公安行政复议诉讼的水平有了明显提高。南宁市公安局法制处还严格落实各项办案制度,以深化承办人员责任制和推行案件集体讨论制为重点,建立了“谁承办,谁负责”、“谁复议,谁出庭”的办案一体化制度,确保行政复议依法公正和提高行政诉讼案件的质量。同时法制处每年都下派"基层执法质量服务"队分批到各基层复议单位,采取现场答疑、以案释法、疑难案件会商、举办执法辅导讲座等形式,认真组织全市公安基层复议单位学习培训,提高从事基层单位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办案能力。

 

附件2

征 求 意见 表

 

候 选 单 位 名 单

是 否 同 意 推 荐

南宁市法制办公室

 

南宁市公安局法制处

 

 

备注:1、只能同意推荐一个单位。

2、请加盖本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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