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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事局、南宁市法制办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于评选全国行政复议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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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南宁市法制办公室   2008-07-22

各县、区人事(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法制办公室,市直各委、办、局:

现将自治区人事厅、自治区法制办公室《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于评选全国行政复议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桂人发[2008]52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做好本部门评选工作,现将有关评选、推荐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县(区)人事(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法制办公室负责本县(区)评选推荐工作;市直各委、办、局负责本部门评选推荐工作。评选工作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逐级审核的程序进行。

二、市人事局、市法制办公室成立南宁市推荐法制系统行政复议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简称市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本次的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地点设在市法制办公室行政复议应诉科。

三、我市可向自治区推荐全国法制系统行政复议工作先进个人1名、先进单位1个。因此,各部门可在认真组织评选、严格把关的基础上,按照规定程序向市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推荐先进个人和先进单位各1个。参与推荐的单位请于2008725日前按桂人发[2008]52号文件及人社部发[2008]12号文件要求将有关材料报送市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市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各部门推荐的人员、单位及相关材料进行评选,并按要求向自治区报送我市推荐的1名先进个人及1个先进单位。

联系人:杨姝 许慧宁 黄莉莉

  话:5537262(传真)

  箱:xhn959@163.com

 

附件1

 

南宁市推荐法制系统行政复议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领导小组

  长:范卫东 南宁市法制办公室主任

副组长:赵红明 南宁市人事局副局长

 员:黄志斌 南宁市法制办公室法制监督科科长

        尹志超 南宁市人事局公务员管理科科长

周剑明 南宁市法制办公室行政复议应诉科科长

邱国龙 南宁市法制办公室综合科科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南宁市法制办公室行政复议应诉科)

  任:周剑明 南宁市法制办公室行政复议应诉科科长

副主任:申  晛 南宁市人事局公务员管理科副科长

        农朝胜 南宁市法制办公室行政复议应诉科主任科员

 

附件2:全国行政复议工作先进单位审批表.doc

附件3:全国行政复议工作先进个人审批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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