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委办局:
根据《南宁市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办法》(南府发[2001]97号)的规定和《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南府办[2007]143号),结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和《南宁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五年规划》精神,我办决定对我市各行政单位2007年开展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进行评议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市政府规定,南宁市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纳入我市机关效能建设目标考核,考核结果经评定后上报市效能办作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依据;
二、请各单位认真落实《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南府办[2007]143号),按照要求填好表格进行公布,并报送我办备案。查看文件请登陆: http://www.nanning.gov.cn/n16/n1277/n1427/n1502/n65981/104174.html;
三、请各单位按本通知所附《南宁市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细则评分表》自行打分,加盖公章后报送我办,同时报送一份2007年度执法工作情况总结;
四、评分表请于2008年1月6日前报送市法制办监督科。如有不详事宜,请登陆http://fzb.nanning.gov.cn/2826/list.htm查询,或与我办黄志斌、苏嫦联系,电话:5531720、5534119(传真)。
附:
南宁市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细则评分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