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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代码
A002092008-069
办理事项名称
职工集资建设住房项目立项审批
办理对象
拥有划拨住宅用地的国有企业
事项类别
非行政许可
法律及政策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额集资建房管理的通知》
办理条件
使用政府性资金(包括财政预算投资资金、国债资金、纳入预算管理的专项建设资金、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等主权外债的资金,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政府性资金)的项目
申请人提交材料
以下材料一式一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1、请示文:内容包括:户型、套数、总建筑面积(住宅面积及杂物房等配套面积)、杂物房层高、资金来源。
2、附件:
(1)土地证;
(2)集资住户名单(包括姓名、职称、现住房面积及申请住房面积);
(3)法人证明文件及营业执照。
办理流程
1、受理(南宁市政务服务中心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窗口,1个工作日);
2、审批(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各主办科室,5个工作日);
3、发文(南宁市政务服务中心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窗口,1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机构
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办理地址
南宁市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
0771-3221212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3时到16:30时。
办理时限
办理时限(法定):20个工作日
办理时限(承诺):7个工作日,经批准可延长5个工作日
办理方式
服务对象
企业、法人和其他组织
应用主题
综合其他
备注
表格下载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