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南宁经济信息网 南宁国民经济动员信息网
当前位置:首页 >> 办事指南
固定资产投资工程项目合理用能专题论证审批
办理所需材料及告知事项

事项代码

A002092008-068

办理事项名称

固定资产投资工程项目合理用能专题论证审批

办理对象

企业、法人和其他组织

事项类别

行政许可

法律及政策依据

《广西壮族自治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管理办法(试行)》

办理条件

1、建筑面积在2万平方米以上(含)的公共建筑项目;

2、建筑面积在20万平方米以上(含)的居住建筑项目;

3、其他年耗能3000吨标准煤或年用电量3000万千瓦时以上(含)的项目;

4、投资主管部门认为有必要进行节能评估和审查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申请人提交材料

以下材料一式两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1、请示文;

2、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专篇;

3、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专篇评估报告。

办理流程

1、受理(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各主办科室,1个工作日);

2、审批(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各主办科室,5个工作日);

3、发文(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各主办科室,1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机构

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办理地址

南宁市嘉宾路1号市政府1号楼12楼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方式

0771-3221212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5时到18时(冬季下午1430时到1730时)。

办理时限

办理时限(法定):20个工作日

办理时限(承诺):7个工作日,经批准可延长5个工作日

办理方式

单独办理。

服务对象

企业、法人和其他组织

应用主题

综合其他

备注

 

表格下载


 

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办 版权所有 ©
E-mail:jiweiinfo@nanning.gov.cn  电话:5539221
 南宁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技术支持